2005年11月2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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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贩毒“花样”翻新
蒋桂斌 方东云

  广西是“金三角”等境外毒品过境的重要通道。广西警方在破获系列重、特大边境贩卖毒品案时发现,近年来,随着边境交通、边贸以及边民生产生活状况的较大变化,贩毒的“花样”也不断翻新,呈现更加复杂和隐蔽的特征。
    地处中越边境的龙州县公安局副政委、老缉毒侦查员方宏伟说,上世纪90年代,很少边民参与贩毒,即使参与,也只是小打小闹,最多是从境外带回10克、8克毒品,而重、特大毒品案中很少涉及边民。但是从近年来龙州县公安局破获的重、特大贩卖毒品案看,都涉及当地边民,当中既有普通成年男子,也有老人、妇女等。少数边民掩护、帮助甚至直接参与贩毒,隐蔽性大大增强。
    少数边民涉毒的主要原因是暴利驱动。市面上贩卖每克海洛因可赚取超过300%的暴利,驱动一些边民铤而走险。少数边民在农闲时节,为了多赚钱,在毒品犯罪分子的教唆下,充当毒品犯罪分子借道过境运输的“中间人”“联系人”,帮助犯罪分子联系买家,或者运送毒品,从中赚取“联系费”或者“吃”差价。
    4月24日,广西龙州县警方破获了“黄素兰夫妇特大贩卖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毒品海洛因740.9克。黄素兰和丈夫多年来一直往返于边境从事贩卖小猪仔的边贸生意,她说,做生意赚钱辛苦,在边贸市场卖猪仔时,有人找她帮忙联系买主,给她很高的“联系费”,她就把毒品带回家。
    过去广西边境山路崎岖,交通、通信不便,禁毒人员布控、追击、堵截相对容易。现在广西中越边境都修建了汽车能够快速行驶的沿边公路,又有难以计数的便道交叉其中,毒贩逃跑工具越来越先进,便利的交通和通信及复杂的路网给禁毒部门的布控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边境缉毒人员还告诉记者,过去毒品交易往往是在当场谈价格,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在,毒贩为了逃避禁毒部门的侦查,在选择好买家、谈妥价钱之后,往往委托他人前往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地进行交易。对于这种跨县市甚至跨省的毒品交易方式,公安部门得跨地区联动,延长了侦破时间,加大了侦破难度。
    此外,过去毒品交易方式基本上都是现金支付的,现在毒品交易手段日趋科技化,交易越来越少进行现金交易,可以先赊账,通过“地下钱庄”或者银行跨省、跨国业务进行账上交易,交易人不必“浮头”,从而规避了被抓捕的风险。